民法典新增“居住权”,对你的影响有多大?

2020-06-05 熊雯瑶

5月28日,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,标志着我国正式进入了“民法典时代”。新出炉的《民法典》有1260个条文,守护陪伴着每位公民的生老病死,被誉为“市场经济的基本法”。《民法典》将不少人们熟悉的观念进行了重新界定,其中关于居住权的定义与解释更是引发了房产圈热议,这一定义会对我们的生活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?

居住权的定义

根据《民法典》,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,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、使用的用益物权,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。在大家的概念里,我国的房屋所有权、土地使用权合二为一。人们购买房屋后享有房屋所有权,对房子之下的土地拥有40年、50年或70年不等的使用权,住宅70年产权到期可自动续期。而居住权独立于所有权,它意味着一种不可继承、买卖的房屋“所有权”,居住权只能保障居住权利,没有继承和转让的资格。

居住权须由房屋所有人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,同时向登记机构进行登记设立,房屋所有人对此拥有决定权。居住权的期限可以自行设立,若设立终生有效,那么居住权人去世之后居住权才会消失。

房屋设立了居住权后,居住权人可以长时间居住。在居住权期限内,即使出现房屋所有权的转让,拿到了不动产证的新房主也需遵守“居住权”,没有权利赶走居住权人。

当然,并不是长期居住就能获得居住权。只要房主只要没有主动设立居住权,即便居住人在房屋内住得再久,居住权益也不成立。

生活中居住权的影响

在我们的生活中,常常会听说一些家庭的房产纠纷,居住权的产生能对此产生深远的影响。

比如如今男女结婚之前,关于婚前财产中房屋的署名问题总会引起“家庭战争”,随着居住权的诞生,新的解决方案也顺势而生:可以给另一方居住权,而无需让出所有权。

有些老人将房子借给亲戚居住,或者像电视剧《都挺好》里一样,老人要将房子给悉心照料的保姆居住,这种情况下,在老人去世后子女往往并不认可,要将居住人赶出房屋。而设立居住权后,这些烦恼就不复存在了。因为,居住人可以在房屋内住满签订的居住权期,子女即便拿到了不动产证也无权将其赶出或将房屋出租。而子女也无需担心房屋就此“落入他人之手”,居住人只有居住权,没有资格进行转让买卖,更没有继承权。

近几年,许多不法机构利用“以房养老”的名义,骗取老人的房产,让老人被骗去居所。如果在签订“以房养老”协议的同时,保障老人的终身居住权,这无疑能让这类金融骗局无处藏身。

由此可见,居住权的应用场景是可以非常广泛的,它的存在能够保障部分弱势群体的权益。

居住权与房产交易

毫无疑问,居住权会让房产交易变得更加复杂。 在过去的房产交易中,只需要查看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或租赁。而未来还需要确认是否存在居住权。居住权与所有权分离,两者同属用益物权,权益关系相当。因此,一旦存在居住权,房产交易就不是那么简单了。 房产交易中的权益问题,还需等待司法解释的进一步明确。

注:

1、本信息采集于2020年6月5日,实际信息可能有变动,请以销售现场实际信息为准,文中涉及的装修状况、标准以合同为准;

2、文章中所标注的户型面积大小均为建筑面积;

3、楼盘图片均为效果图;

4、文中距离信息来源于百度地图测距,与实际信息可能略有偏差,仅供参考;

5、文中有关楼盘入住时间、物业情况等信息来源于开发商。

免责声明:因时间、市场、政策等会发生变化,以上信息仅供参考,不作为交易依据使用。